吉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公告
(第一号)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2〕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吉林省2013年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
2013年,全省计划选聘1465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服务期满续聘大学生村官指标)。新聘大学生村官录取分数线,由选聘主管部门根据续聘人员数量和考生成绩确定。
二、选聘对象
2012年、2013年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是经学校党委推荐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培养潜质(报名登记表中“党员身份确认”栏,须由县级党委组织员办公室或高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加盖公章确认);
2.在校期间担任校、院、系或班级干部;
3.学习成绩好,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纪律观念强,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踏实,肯于吃苦,严于自律;
5.协调能力强,有一定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6.年龄30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服务期未满的“人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中途解聘人员)及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报名。
四、选聘任职
2013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转正后可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原则上同时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管理员。聘期满考核基本称职以上的,颁发《吉林省大学生村官证书》。
五、政策待遇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按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900元。按每人2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安置费。选聘到延边地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增发生活补贴5000元。
2.当年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每人每年1700元的标准发放年度考核奖金。
3.在村任职期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每年进行1次体检。
4.采取单独列计划、单独确定开考比例、单独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办法,全省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务员及选调生考录计划和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招聘)。公务员和选调生录用计划原则上安排县及以下公务员职位。在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况下,不限制参考次数。
5.任满1个聘期、当选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称职以上的,可参加面向优秀村干部的乡镇公务员定向考录。
6.符合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提名人选条件要求的大学生村官,可按程序推荐作为换届提名人选。经选举当选乡镇党政机关领导人员的,在国家行政编制限额内按照公务员登记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7.乡镇和县(市、区)团委、妇联领导班子调整时,优先考虑选配大学生村官。县级团委、妇联非领导职务岗位出现空缺时,面向大学生村官进行定向考录。
8.定期、不定期从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林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等金融机构县域工作人员。
9.服务期满,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计算工龄,正式录用(聘用)后无试用期。
10.户籍不在任职村,在任职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大学生村官,可列入参加选举名单。
11.聘期考核称职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12.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任职、聘期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毕业于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其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中央财政代偿,具体代偿程序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33号)规定执行。
13.确定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SIYB创业培训对象和共青团开展的“村村青年致富星火培养计划”培养对象。服务期满选择自主创业,享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发〔2012〕25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各地关于“项目支书”和农村党员“创业带富”的扶持政策,适用于大学生村官。
14.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均为优秀等次、担任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副职以上干部并明确分工的,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经乡镇党委初审,市、县党委组织部复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可签订续聘合同继续留村工作,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续聘的大学生村官纳入当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计划。
选聘有关政策,由吉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在《吉林日报》等新闻媒体和吉林组织工作网站(http://www.jlzzgz.gov.cn/)发布选聘公告。各高校采取有效形式,大力宣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2.网上报名。2013年4月15日(星期一)8:30—4月26日(星期五)16:30,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登陆吉林组织工作网站,填写打印《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和《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应聘人员须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以保证格式的正确。应聘人员可填报两个应聘志愿,但不能同时填报同一市州下辖的村。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志愿等信息,责任自负。
3.高校推荐。2013年4月15日—4月26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将在网上打印的《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送院系党组织和校党委审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党组织和高校党委分别签署审查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2013年5月6日(星期一)9:00—5月10日(星期五)16:30,应聘人员将加盖好相关印章的《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和《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名人员信息采集表》(均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直接送到吉林省长春市新发宾馆指定房间审查。吉林省委组织部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口和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013年毕业生证明》)。
5.考试资格确认。2013年5月15日(星期三)8:30—5月17日(星期五)16:30,经高校党组织审查通过的应聘学生须登陆吉林组织工作网站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考试资格确认。
6.打印准考证。2013年5月22日(星期三)8:30至6月1日(星期六)9:30,考生登陆吉林组织工作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妥善保管。
7.考试考察。2013年6月1日(星期六),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9:00—11:0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吉林组织工作网站。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确定拟聘人选,并委托各高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人选遵规守约等诚信情况。
8.体检公示。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对反映的问题由考生所在毕业高校和省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对查实不适合作为拟聘人选的,及时进行调整。
9.决定聘用。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编制吉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名册。
10.岗前培训。8月中旬,统一组织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11.签约上岗。8月下旬,发放《吉林省大学生村官报到通知书》,安排大学生村官到服务地报到,组织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
七、信息发布
吉林组织工作网站(http://www.jlzzgz.gov.cn/)为本次选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公告、通知、表格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选聘期间正常工作日,网络技术咨询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每天9:00—17:00开通。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3904307220 13604331363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902362
联系人:赵永志
联系部门:吉林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大学生村官管理处)
资格审查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新发宾馆(长春市朝阳区文化街99号)
附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2013年毕业生证明u/cms/www/201303/25123846b9ls.doc
2.吉林省2013年大学生村官应聘志愿填报参考表u/cms/www/201303/2213260887oc.xls
3.“211”工程学校名单u/cms/www/201303/22132648rrmw.xls
4.“985”工程学校名单u/cms/www/201303/22132700ztbn.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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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13年3月20日 |